Article 39

In force

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调度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工程统一联合调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供水、灌溉、生态、航运、水力发电等调度应当服从防洪调度。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