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卫生保健服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的疫苗预防接种进行规范,防治未成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加强传染病防治和监督管理,做好伤害预防和干预,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机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未成年人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以及孤独症等精神障碍早期识别和诊断治疗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