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其辖区内发现违法建设的,应当立即劝阻,并向处理机关举报。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在其管理范围内发现违法建设的,有权劝阻,并向处理机关举报。

Local Regulations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