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Amended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3,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