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5

In force

未完成项目建设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禁止抵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应当约定实现抵押权时须优先补交地价、进入公开市场交易(个人单套住宅除外)等条款。国有划拨土地抵押权实现时应当优先缴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