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并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

(二)尊重公序良俗;

(三)尊重当事人意愿;

(四)鼓励以和解、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及时就地化解;

(五)公平、公正、高效、便民。

支持将南孔文化融入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培育仁爱为本、诚实守信、崇和止争的有礼解纷品牌。

Local Regulations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