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0

In force

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可以依法抵押、转让、出租。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市、区县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资助、简化手续和技术指导等方式促进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的活化利用。

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可以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以及确保建筑安全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改善条件,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国有历史建筑、工业遗产活化利用收益,主要用于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的维护修缮、日常保养以及周边环境改善。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