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养老服务组织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与养老服务组织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减免。

养老服务设施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照当地居民用户终端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安装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网络免收一次性接入费。鼓励相关运行企业加大优惠力度。

鼓励养老服务组织投保综合责任险,为服务的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险。养老服务组织投保综合责任险或者意外伤害险的,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给予相应补贴。

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与养老服务相关的保险产品。

Local Regulations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