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排水规划范围内的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需要与公共排水设施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排水主管部门意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申请规划验线和规划核实。

Local Regulations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