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举报和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