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建设工程放线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公示牌须载明以下内容: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

(二)建设项目名称、建设规模以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三)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项目负责人;

(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整体效果图;

(五)投诉、举报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六)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

在规划核实前,应当保持公示牌公示内容完好。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