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对生态受损的小微湿地,根据小微湿地受损程度和恢复力,分别采取生态保育、自然恢复、辅助再生和生态重建等不同等级的恢复策略,促进小微湿地生态系统恢复;对仍然发挥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功能的小微湿地,应当采取生态保育措施,保护小微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
小微湿地的恢复可以按照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估、修复目标与措施确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与控制、监测评估与维护管理等流程进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小微湿地的恢复进行技术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2,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