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推进面向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投资和信贷投放相结合的投贷联动;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涉及技术转移、自主研究开发、知识产权等领域专属保险产品,推进面向科技型企业的保投联动,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金融支持。

鼓励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等方式,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科技型企业通过增发股份、并购重组等方式扩大资本规模。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