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组织承接济困解难、扶弱助残、扶老爱幼、救灾救援、卫生健康、支教助学、文化惠民、生态保护、社区治理及其他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购买服务、评比表彰的参考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