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开展暴雨灾害风险隐患巡查、知识宣传,制定独居老人、残障人士、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和偏远独户家庭的紧急联系和救助方案。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决定、命令,传达预报预警和转移避灾等信息,收集并上报灾情,配合组织村民、居民开展紧急转移和自救互救,维护社会秩序。

Local Regulations ·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