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专利技术成果。鼓励企业间专利技术的转移。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及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等部门应当完善专利技术转移机制,指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加强专利技术的转移和许可使用。

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专利技术转让所得,按照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