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具体安排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有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