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Repealed

排水设施设计、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排水设施运营单位不得强行承揽或者指定他人承揽排水设施建设、迁移、改造、接驳以及其他相关工程。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2,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