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开封古城保护与修缮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历史风貌区及环境风貌区、工业遗产保护区等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开封古城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开封古城详细规划。
涉及开封古城的城市更新、旅游、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市政、消防、水利、园林等专项规划,应当与开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开封古城保护与修缮规划相衔接。
Local Regulations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6,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