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新安装电梯,建设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井道、底坑、机房等工程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建设工程设计要求,且防渗漏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五年;
(二)电梯选型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满足急救、消防、无障碍通行等要求;
(三)机房应当安装空气调节器等通风、降温设施;
(四)配置电梯应急电源或者电梯自动救援操作装置;
(五)实现电梯轿厢、井道公共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覆盖,安装电梯故障监测系统;
(六)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其他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