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民族宗教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社科联、残联等群团组织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工作对象特点,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收藏、展示、捐赠、资助、志愿服务、依法设立保护基金等方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