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行道树形成的城市林荫道,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确认为绿色廊道,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绿色廊道的树木,除抢险救灾、自然死亡或者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更新外,不得砍伐。

Local Regulations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