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批准砍伐城市树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所需要的;

(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需的;

(三)发生严重病虫害已无法挽救或者自然死亡的;

(四)危及人身、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安全的;

(五)妨碍交通、消防、医疗救治、防灾避险的;

(六)密度过大需要间伐、间移的;

(七)改造绿化设施所必需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