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在地港口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对港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预案的建立实施及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违法情形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6,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