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标识含有毒品、毒品原植物的文字、图案等元素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文化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的罚款;货值金额无法计算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6,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