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但对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对社区康复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参照社区戒毒人员实施,但吸毒检测频次可以适当少于社区戒毒人员。

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6,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