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机关运行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健全保障机制,统筹保障资源,促进机关运行保障工作规范有序。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做好本级机关运行保障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