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并当场宣布,同时公布所有候选人和被选人所得票数。

候选人所得票数符合当选要求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在完成计票的当日或者次日张榜公布当选人名单。

被选人所得票数符合当选要求但尚未经过资格审查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完成计票后七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当选人名单。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将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