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保存档案的处所温湿度控制、虫害与霉变防治、防火与防盗等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可能导致档案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列入各级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档案保管者应当主动与有关综合档案馆协商,有关综合档案馆可以提前接收。
(二)未列入各级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由档案主管部门督促档案保管者改善保管条件或者在征得其同意后由综合档案馆代为保管;必要时,可以依法收购或者征购。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