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将经依法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向社会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依法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输。

Local Regulations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