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木种子条例/Chapter 3 林木品种选育和审定Article 19In force申请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提交下列资料:(一)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表;(二)林木品种选育或者引种驯化报告;(三)林木品种特征的图像资料或者图谱;(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申请审定的林木品种属转基因的,还应当提供转基因林木安全证书。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4, 2025Article 1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