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5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运输流体、散装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路行使。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