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实施主体应当书面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由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勘察文件以及双方协议约定,编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规定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加装电梯设计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经济美观、风貌协调的原则,符合结构、消防、应急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坏原有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尽量减少占用住宅小区绿地和道路。

Local Regulations ·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