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协调处理跨县(市、区)水污染纠纷,解决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市、流域内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实际,组织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交通运输、公安、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以及海事管理机构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