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省烟草专卖工作。市、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