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管城市更新工作,负责城市更新活动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水利、文体广旅、司法行政、应急管理、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数字化发展、消防救援等部门和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更新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