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对专项工作报告,重点审议下列内容:

(一)报告机关是否依法开展有关专项工作;

(二)报告的情况是否客观真实;

(三)工作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四)改进工作的措施;

(五)其他需要重点审议的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