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鼓励开发区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运作科技创新发展、产业投资、创业投资等各类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参与开发区内公共服务领域的特许经营项目。
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运营公司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运用债务融资工具、引进战略投资、争取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等方式,提高直接融资规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的信贷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