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城市绿地,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以及区域绿地等。

代征绿地,是指由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确定范围,由建设单位代替城市政府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或者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规划城市公共绿地。

城市公园,是指城市内具备园林景观和服务设施,具有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休闲游憩、健身娱乐、传承文化、保护资源、科普教育和应急避难等功能,向公众开放的场所,包括利用公园绿地建设的公园和其他纳入城市公园名录的公园。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绿化设施,是指绿地中供人游览、观赏、休憩的各类构筑物,以及用于绿化养护管理的各种辅助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