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地方病防治措施,组织群众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

地方病地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