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和农牧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必须采取治理措施,改善土地质量;确实无能力完成治理任务的,可以委托他人治理或者与他人合作治理。委托或者合作治理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