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逐步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保障。

鼓励发展商业性护理保险产品,满足参保老年人个性化照护服务需求。

Local Regulations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