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校外培训机构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相关教育培训活动。

行政审批服务、教育、文化和旅游、科学技术、体育等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相互提供校外培训机构相关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