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自治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藏传佛教事务工作,建立健全藏传佛教工作机制,保障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听取藏传佛教团体、院校、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意见,协调藏传佛教事务管理工作,为藏传佛教团体、院校、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