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活佛转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寻访、认定活佛转世灵童。未取得藏传佛教活佛证的,不得以活佛身份从事佛事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