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自治区和高新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生态良好、用地集约、产业集聚、设施配套的要求,编制高新区建设和发展总体规划,并将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