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职业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实训,加强实习实训指导、安全生产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根据不同专业实习实训需求提供差异化保障。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安排实习岗位,发布岗位信息,接纳学生实习,与职业学校合作设计实习项目;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业共建、职业学校之间共享实训基地,提升实训基地管理、使用效能。
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实习学生权益;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签订实习协议,投保实习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给予报酬;鼓励实习单位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