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制定或者修订村规民约应当经村民会议决定。

制定或者修订村规民约应当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提出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组织村民协商,综合各方意见拟定草案,同时主动听取乡(镇)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乡贤能人等的意见建议。

Local Regulations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