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交接新兵采取兵役机关送兵、新兵自行报到以及部队派人领兵、接兵等方式进行,具体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与补兵部队按照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采取兵役机关送兵方式交接新兵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送兵任务,细化送兵计划,选配送兵人员,组织业务培训,明确送兵地点、时限、联系方式、安全措施和其他注意事项,并组织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