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符合标准条件和管理要求的医院或者体检机构设立征兵体检站。征集任务数较少的县(市、区),可以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划片集中设立征兵体检站。
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以及普通高等学校负责征兵工作的机构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确定的人数、时间,选送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到征兵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体格检查医务人员对体格检查结论负责。
应征公民对体格检查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应征地征兵办公室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集中复查,并及时将复查结果通知本人。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